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县区分站:
当前位置: 邯郸网上发布大厅

【新闻发布会】邯郸市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霍文龙
2019-11-26 18:48:47
分享:

  长城网邯郸讯(记者霍文龙)11月26日,邯郸市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瑞生、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刘志强,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安宜昌,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邯郸市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相关情况。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瑞生同志,就邯郸市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公开曝光全市联合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我们还邀请了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刘志强同志,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安宜昌同志,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程瑞生副局长作介绍。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瑞生: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今年9月份以来,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药安全风险的底线,为全市人民营造了一个安心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11月6日,我市代表河北省接受了国家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第二督导组工作督导,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效,认为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亮点突出。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力推进。我们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具体举措。一是细化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分环节明确了整治重点、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督导检查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等工作机制,夯实了工作基础。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联合行动工作组,下设7个项目组,统一指挥,分口负责,协调配合。并指导全市20个县(市、区)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三是实行台账管理。市县两级均建立了联合行动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治措施、整治成效、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等,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两级联动机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强化督导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实行项目化推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一是定期会商调度。定期召开市市场监管、市农业农村、市公安等14个市直部门参加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调度会,总结前段工作,分析研究重大隐患和问题,推动联合行动扎实开展。二是开展节日巡查。牢固树立“群众过节、监管过关”意识,制定节日市场巡查方案,市县两级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开展了中秋、国庆等期间市场巡查,全力保障节日期间饮食用药安全。三是实行联合督导。印发联合督导方案,组成9个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20个县(市、区)联合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反馈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督促各级把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报道联合行动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全面展示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信心决心。一是加大报道力度。积极发现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行动开展以来,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30余篇(次)。二是拓展宣传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在局网站开辟了“新闻动态”“联合行动”“保健食品”三个专栏,并开设与公众互动窗口,回应公众关切;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食药政策法规、安全科普知识和工作进展成效,共推送26期、53条。三是丰富宣传形式。邯郸电视台多频道、主城区4200多辆出租车LED屏宣传联合行动目的、意义及四部门投诉举报热线。同时,通过统一悬挂条幅、设立宣传栏和电子屏滚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联合行动社会宣传。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四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共办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714件,来函来件59件,接待来人来访174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紧紧围绕群众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不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四部门组成了案件联合查办组,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假冒食品、“山寨”食品、劣质食品。截至目前,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44起,移交案件1起,取缔无证企业41家;公安系统共侦办食品和农资类刑事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其中刑事拘留14人、逮捕8人。二是扎实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以药店、连锁“加盟店”、养生场馆、减肥机构、产品直销机构等为重点单位,以宾馆酒店、社区、公园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规销售、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及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共驱散非法会销9场次,立案查处20余起。三是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市4065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共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750处,约谈383户,抽检食品773批次,立案查处138起,全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优良率100%,专职管理人员配备率和培训率100%,“明厨亮灶”率达到98.89%。四是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共检验食用农产品10812批次,查处违法案件73起,其中查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案件54起;在全市打造了280余家“蔬菜放心示范店”;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了《邯郸市蔬菜场外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全环节监管、宣传培训、突发事件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四方面工作机制。五是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不法行为。按照“三个一批”,即严厉打击一批、及时曝光一批、严肃处理一批的工作要求,聚焦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单体药店、个体诊所和连锁药店“加盟店”,以药品购进渠道为切入点,加大飞行检查和延伸检查力度,严查假药、“回流药”、过期药、超范围经营和不按要求储存药品行为。全市共排查出问题138个,责令整改201家,查办案件104起,罚没金额53.07万元。扎实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暨美容美发机构专项整治,采取“严把一个关口、健全一企一档、组织一次培训、开展一次约谈、用好一个平台、接受一次咨询、查办一批案件”等7项针对性措施,规范化妆品经营环节暨美容美发机构市场经营秩序,立案查处案件51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7份,行政处罚14.4万元。

  联合行动开展以来,打掉了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严厉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现通报十个典型案例。

  1.武安市魏某某保健品门市销售假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案。8月15日9时30分,武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武安镇魏某某保健品门市监督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片质量可疑,并当场将40盒产品扣押。经发函协查确定为假药。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肥乡区王某某涉嫌加工销售不合格食品案。8月23日,肥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王某某馒头坊加工销售的馒头等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馒头铝残留量实测值40.5mg/kg、花卷铝残留量实测值41.9mg/kg,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如下行政处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50000元。

  3.魏县某面粉公司生产的“小麦粉”未按规定检验案。9月2日,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县某面粉公司生产的“小麦粉”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当场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9年9月9日前改正。9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其检查,仍未按规定整改,决定立案查处。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如下行政处罚,行政罚款40000元。

  4.鸡泽县某学校食堂进货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9月2日,鸡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学校食堂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海天牌鲜味生抽等产品,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给予警告;9月5日,执法人员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仍未整改,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 29000元。  

  5.广平县某贸易公司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案。9月3日, 广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县某贸易公司检查时,发现其经销的1箱“青州市隆泰食品厂”生产的“山楂片(干片)”,外包装箱无生产日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及《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做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5000元 。

  6.复兴区某食品经销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案。9月26日,复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食品经销处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奥力奥”雪糕274袋、货值280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经营资质、商标注册证明等文件,该食品包装使用的商标文字和图形与“奥利奥”注册商标近似,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如下行政处罚,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食品,行政罚款4000元。

  7.曲周县某小学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且逾期未改正案。9月26日,曲周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某小学食堂时,发现其餐具未洗净,未配备消毒设施,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7日内改正,并给予警告。10月11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校食堂检查时,发现其仍存在餐具未洗净、未配备满足需要的消毒设施等问题。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如下行政处罚,行政罚款5000元。

  8.丛台区佐仁堂计生用品门市经营性保健品非法添加案。10月24日,丛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局,对佐仁堂计生用品门市检查时,发现该门市无相关经营资质证照,非法经营左炔诺孕酮片、肾白金等16个品种、1007盒性保健品,经立案调查,对14种性保健品抽样送检,发现含有枸橼酸西地那非成分,涉嫌非法添加,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永年区和平药房王国亮销售假药案。永年区和平药房王国亮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销售假药罪;永年区市场监管局于11月4日,依法吊销该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对王国亮处以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10.邯山区某餐饮服务公司经销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11月6日,邯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餐饮服务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经销的哩格隆牌荷叶饼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无标注生产日期,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以下行政处罚,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并处10000元罚款。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重如山、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关心和支持下,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坚实的防护网,坚决捍卫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新格局,筑牢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防火墙”,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做出新的贡献!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感谢程局长的介绍。

  下面请各新闻媒体朋友就邯郸市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媒体。

  河北日报记者:

  围绕百姓“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放心消费,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解决群众关心的集贸市场上“缺斤少两”问题?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刘志强:

  今年以来,一方面我们在集贸市场内广泛开展诚信计量宣言、公约等自律活动,建立计量失信举报制度,抵制“缺斤少两”不正之风;另一方面,持续开展计量违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缺斤短两行为,维护市场计量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全市集贸市场、超市推行“五个一”计量规范标准,即:“一个监督台、一块公示牌、一台公平秤、一张承诺书、一台合格秤”,“监督台”由市场监管部门管理设置,明确监督人员姓名,张贴照片,写明联系电话,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公示牌”由集贸市场主办者管理,包括要在明显位置张贴商业单位诚信计量公示,明确自我承诺内容,明确计量纠纷调解负责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每个集贸市场内至少设置1台“公平秤”,张贴公平秤指示牌,明确公平秤管理人员,做好使用维护,保证计量准确并在检定周期范围内使用;每个摊位经营者在明显位置悬挂“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向消费者承诺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对缺斤短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每个摊位经营者配备与其经营相配套的“合格电子计价秤”,并在检定周期范围内使用。使用时应保证电子计价秤放置在硬质水平的台面上、无杂物、无污损,数据显示清晰可读,计量检定合格标识张贴在消费者易看到的一面,粘贴不脱落)。发挥市场管理者、经营户主体作用,进一步规范计量行为。

  邯郸晚报记者:

  想了解一下今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不合格食品主要有哪些?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刘志强:

  食品监督抽检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为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放心消费,2019年我市安排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共43000批次,包括国抽、省抽、市本级和县级等,目前已完成31434批次,不合格464批次,不合格率1.48%。待全市食品药品抽检任务全面完成后,我局拟于12月中旬召开2019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情况新闻发布会,敬请大家关注。

  中国网记者: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就宣传好贯彻好“两法”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安宜昌: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新出台的《疫苗管理法》,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为推动《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顺利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为契机,一是要求学习宣贯到位。认真学习研究,做到法律条款变化和规定了然于胸,为依法行政、精准执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求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严把药品安全每一道关口,筑牢药品安全的“防火墙”,营造“安全用药”的良好环境。三是要求促进共治到位。紧紧围绕“安全用药,良法善治”的主题,一方面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方面,创新宣传形式,精心策划内容,大力普及“两法”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药品安全”深入人心,营造“安全用药”社会共治氛围。

  邯郸电视台记者:

  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该如何投诉和举报?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安宜昌:

  自2019年8月10日零时起,我市已将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即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广大消费者在遇到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时,可直接拨打热线电话12315。也可进行网络举报、信件投诉、来人走访等。对投诉举报的线索,我们将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3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食品药品安全,邯郸责任编辑:霍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