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河北省绿化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最新决定,授予涉县等12个县(市、区)“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授予以下12个县(市、区)“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
石家庄市灵寿县
承德市承德县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平泉市
张家口市怀来县
张家口市涿鹿县
秦皇岛市抚宁区
涿州市
沧州市献县
衡水市阜城县
邢台市威县
邯郸市涉县
希望获得称号的单位,在新的起点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总结经验,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更大贡献。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建设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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