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区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经营的
通 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即日起,全区餐饮行业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食品安全规定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堂食经营。
一、全区各类饭店餐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经营场所、食材原料管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严防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
(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一线服务人员要严格落实佩戴N95口罩、防护面罩、防护手套“防疫三件套”,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二)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在恢复堂食经营前,要开展预防性消毒,对供水设施、洗消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经营场所、餐饮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消杀。严格落实“两扫一测”,提倡在饭店餐厅入口处安装一体化查验设备;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两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就餐环境整洁,每天餐前要对经营场所实施全面消毒,保持空气通畅,对顾客接触多的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地方增加消毒频次;提倡无接触式点餐付款、隔桌就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等方式。
(三)加强高风险原材料管理。非经报备批准,不得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食品,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
(四)严控聚集性就餐。不得承接婚宴和其他聚集性宴会。
(五)完善应急处置措施。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应立即暂停营业、封闭管理、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等,采取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二、符合以上要求的饭店餐厅向有关单位(城区内兴华街以西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兴华街以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外由属地镇政府负责)提交申请,经验收合格备案后,方可恢复堂食经营。
三、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落实防控措施的,视情节采取责令整改、关停整顿等措施严肃查处;造成疫情传播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邯郸市肥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