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必惩!经开区公安部门关于依法追究违反防疫规定人员法律责任的通告
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全区绝大多数群众能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但也有少数人员无视疫情防控要求,妨害疫情防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为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区公安分局查处的张某、闫某违反防疫规定案件通告如下。
经查,小西堡乡小西堡村张某、闫某从外地风险地区返邯后,未按照要求进行报备,且张某还带领另一从外地风险地区来邯人员多次扎堆、聚会,前往密集场所,造成严重疫情传播风险。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张某处十日行政拘留,罚款500元;闫某处五日行政拘留。
在此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全区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对于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