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继续封控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我县已出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继续封控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曲周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外地在曲人员)。
二、封控时间及要求
封控时间:在原来封控时间(4月5日晚24时)的基础上,至少延长两天(至7日晚上24时),具体解封时间需统筹全市疫情防控和周边县情况,经科学研判后确定。封控期间全域人员保持居家不流动,按通知要求有序进行核酸采集。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按所在乡镇、村(社区)统一安排,等候通知,在指定地点进行。工业园区安排所辖企业,在指定地点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全程佩戴口罩,在所属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两米线”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家里。未通知解封前,请保持相对静止不外出。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居家48小时后及时采检核酸。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工作人员对接。
5、封控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足不出户”保持静止,避免外出,每个村(社区)只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安排专人值守。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履行备案审批手续,除水电气暖和通信、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域内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重点企业、建筑工地、指定保供单位人员一律吃住在单位,不得随意外出,听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本单位负责与属地防控办联系安排好核酸采样。
6、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全域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在县域全部出入口进行检查管控,无特殊情况,人员车辆“不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
7、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不服从封控措施长期在居住地室外逗留,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8、封控期间,广大居民不讲条件、服从安排,有力支持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封控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县委、县政府将全力做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9、涉及防疫工作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要始终保持在岗在位在状态,克服松劲厌战和侥幸心理,继续发扬连续奋战精神,履职尽责、落细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从严从紧从实、精准科学有效落实到位,全力以赴、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曲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