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2月25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邯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
决定任命:
张新民同志为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牛宪彬同志为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海波同志为邯山区审计局局长;
王济生同志为邯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
张晓一同志为邯山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国强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岩岗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素辉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卢丽霞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贺红英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苗冬梅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苗青长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武文杰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
武志刚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武宏伟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北张庄法庭庭长;
刘慧田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河沙镇法庭庭长;
张江同志为邯山区人民法院南堡法庭庭长。
决定免去:
张新民同志的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志宏同志的邯山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张岩岗的邯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卢丽霞的邯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江的邯山区人民法院马头法庭庭长职务;
武志刚的邯山区人民法院北张庄法庭庭长职务;
苗青长的邯山区人民法院马庄法庭庭长职务;
武文杰的邯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职务;
张柏青的邯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