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2022年1月4日自驾前住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当日下午返回邯郸,未向社区主动报备,未做核酸检测。1月19日,被社区送至邯山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21日,邯山公安分局在万合酒店隔离点对其进行训诫谈话。
重要提醒:请遵守管控措施,所有来(返)邯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在来(返)邯后第一时间主动采检核酸,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尽量不接触外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邯。已经来(返)邯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邯人员要严格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邯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来(返)邯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入境来(返)邯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邯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行程卡、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