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韩晓寒)9月21日凌晨00时01分许,邯郸交巡警丛台二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夜查期间,一黑色小型轿车看到夜查的民警后立即靠边停车,民警发现情况可疑,立即上前进行盘查。司机刘某下车后满身酒气地说,自己没喝酒。民警再三追问下,刘某先是称自己中午的时候喝了两瓶啤酒,随后又改成是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喝了四瓶啤酒,随后民警利用呼气时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178mg/100ml,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为进一步确定检测结果,执勤民警带刘某到邯郸市第二医院进行血液检测,最终结果为170.6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按照交通法规定,刘某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的处罚,并且将会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