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8名次密接人员行动轨迹公布
8月10日、8月11日,邯郸市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邯山区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次密接人员张某某、段某某、马某、裴某磊、裴某豪、刘某某、安某某、黄某某,现八人均已集中隔离(其中张某某、段某某、马某、刘某某核酸检测阴性,其余人员结果待反馈),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以上人员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张某某:
8月7日下午16:10-18:00,在丹兰购物商场五楼多家店铺试穿婚纱,18:20-20:30在新世纪一楼逛街。
二、段某某:
8月8日20:00-21:00在美乐城负一层闲逛。
三、马某:
7月31日19:00从高铁站乘坐出租车(付款记录:陈建彬),19:24在丛台花园(南门)下车。
8月7日16:00-16:20到康德负一楼购买脚垫(付款记录:*美霞)。
四、裴某磊、裴某豪:
8月2日11:00-13:00在天鸿购物中心六楼佰烧海鲜自助餐厅用餐。
五、刘某某:
7月31日10:22在联纺市场附近买菜(收款人:王改荣)
8月3日10:44前往金世纪后面圆通速递妈妈驿站取快递。
8月4日10:30在英武熏烤烧腊购物(记不清在哪条路上),10:39在英武熏烤烧腊附近买菜(微信收款人:圈里的叛徒)。
8月6日11:40在邯郸市第一医院心内科挂号就诊。11:55第一医院东边药店购买药品(收款人:流泪的鱼)
8月7日9:23在善喜善粽子(展北路)购物,9:35在善喜善附近买菜(收款人:牛永强)。
8月8日10:14:在聚源海鲜购物,10:22在附近买菜(收款人:王改荣)。
六、安某某:
8月4日15:30-16:30在陵园路国棉一厂家属院对面的社区服务中心接种疫苗,16:40-17:10在和平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的阳光超市购物。
8月5日9:00-10:30在光明农贸市场买菜。
8月10日9:30-10:30在和平交易厅购物。
七、黄某某:
8月5日自驾车从临漳到邯郸市中心医院东区,8:00左右到达。前往门诊楼1楼采集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停留约30分钟。随后到门诊楼2楼休息,停留约1小时。与主治医生电话联系后得知其在中心医院西区,9:30左右从中心医院东区自驾车前往中心医院西区。
请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8月10日23:55,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长春市疾控中心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贾某某的同航班人员(KY8249)张某某、丈夫吴某某、女儿吴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贾某某的同航班人员(KY8249)张某、丈夫吴某某、女儿吴某某现住址:成安县有所为南区东门附近居住。
8月1日12:33乘坐K1528(4车厢38号、3车厢33号、3车厢50号)车次从长春站出发,8月2日09:20到达邯郸西站。出站后,步行到渚河路干河沟公交站。
8月2日11时,在邯郸市渚河路干河沟站乘坐809公共汽车(空调车)返程,12点在县政府站下车。
12:05--12:30张某某、丈夫吴某某、女儿吴某某一家三口在成安县有所为路南区门口西边路南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吃饭。
8月4日16:30--17:30张某某和女儿吴某某在锦绣名都8号楼1单元601,参加亲戚婚礼前的筹备,全程佩戴口罩。
8月5日张某某和女儿吴某某9:30--10:30在锦绣名都8号楼1单元601,参加亲戚婚礼前的筹备,全程佩戴口罩。10:40--12:55张某某和女儿吴某某在汇润大酒店三楼参加亲戚婚礼。9:40--12:35丈夫吴某某在汇润大酒店三楼参加婚礼。
8月7日19:30--20:02张某某和女儿吴某某在新兴街新赵都一楼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
8月10日10:00--10:15张某某在成安县市场监管局东区(青云路)的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办理业务,全程佩戴口罩。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张某某、丈夫吴某某、女儿吴某某接触的人员,看到通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5238326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