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车主朋友:
自2021年3月16日全市人行道以上1.5万个免费泊位向市民全面开放以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车辆多、车位少的矛盾,但当前仍然存在私自涂改、私自占用、私自圈设公有泊位等停车乱象,为切实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停车秩序管理,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特作出以下规定:
1.不准线外停车;
2.不准放置阻碍停车泊位使用的任何物品。
3.不准私自施划、涂改、圈占公有泊位;
4.不准超过24小时占用免费泊位;
5.不准未取得道路行驶资格的机动车停放;
6.不准机动车临时停放时覆盖车衣。
7.不准在公有泊位内利用机动车从事经营性和仓储性活动。
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将依法对上述行为进行处罚。
邯郸市停车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