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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永远不只“3·15”一天

来源: 新邯郸客户端  作者:
2021-03-15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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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了储值卡老板却跑路了、直播购物发现“货不对板”、点外卖发现是“无证餐店”、购车买房遭遇霸王条款……消费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吴从江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记者:消费者享有哪些权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表现在哪些方面?

  吴从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十个方面的权益: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个人信息得到保护权和监督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表现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此又进一步加以明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欺诈消费者行为主要有8个方面的表现:

  (1)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2)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的;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

  (4)骗取消费者价款、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的;

  (5)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6)开展预收款服务的经营者终止服务,未事先通知消费者又无法联络的;

  (7)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时谎报用工用料,损坏、偷换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合格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的;

  (8)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记者:近年来线上购物火爆,各种消费纠纷也随之出现,面对此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吴从江:网络购物活动中,消费者有可能遭遇到网购虚假宣传、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问题。在平台商家的促销活动背后,不断暴露出“货不对板”、价实不符、假冒伪劣、刷单炒信、信息泄露等问题,为此,消费者要牢记:避免低价陷阱、坚持理性消费、依法主动维权。

  在购物时,为了避免掉入购物陷阱,消费者购物前尽量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价格情况,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被虚假折扣所迷惑,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自觉远离售假问题多发的电商平台。消费者要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理性参与促销活动,避免盲目选购、冲动消费,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在签收快递物品时,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合情况时应当面拒签。对于已签收的物品,要对相关消费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予以保留,以备维权之用。

  网络消费者一旦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依法主动维权,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如不能得到满意结果,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记者:消费者都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维权?

  吴从江:市场监管部门的大门永远向消费者敞开,消费者到市场监管部门维权可以通过以下3个途径来实现:

  (1)热线电话:12315;

  (2)互联网平台:通过电脑、手机APP、微信公共号、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投诉举报(网址:http://www.12315.cn);

  (3)现场投诉:消费者可以直接到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记者:请问我市2020年度消费投诉情况是怎样的?集中在哪些领域?

  吴从江:我们分别对12315投诉举报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消协投诉两方面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12315投诉举报的基本情况为: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信息429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9.79万元,办结率100%。在核查处置中发现,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质量、广告和合同问题;举报涉及的主要问题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合同违法行为。

  全市消协系统受理投诉基本情况为:2020年,全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共归集投诉信息2009件。与上年2652件相比,同比下降24.2%。消费者投诉排在前三位的问题是: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价格问题。主要热点集中在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商品、食品、交通工具等行业和领域。

  记者:今年我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哪些?

  吴从江: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七大活动,守护市场安全,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在市主流媒体刊发市局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回顾一年来消保维权执法成果,展示进一步做好消保维权工作的坚定决心和工作举措。

  2.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明确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3.公布2020年度消保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惩戒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

  4.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赛活动。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答题,普及消费者的消费维权知识。

  5.倡议启动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主城区第一批七大商超企业率先公开承诺。

  6.开展多种线上宣传。在局官方网站开辟新模块,涵盖食品药品、消费警示、投诉举报等16个方面的消费常识。

  7.加强央视“3·15晚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备勤,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同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关键词:邯郸,消费者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