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县委组织部、涉县民政局、涉县人社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按照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民政局、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2020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的通知》(邯组通字〔2020〕44号)要求和《涉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5名,现将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充实到平安街道振兴社区、玉带河社区、城隍庙社区、商城社区和龙山社区等5个社区。其中A岗位10人,限参加2020年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或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县级及以上机关岗位人员报考;B岗位15人,限参加2020年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且报考邯郸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岗位人员报考。具体岗位要求和细则见附表1。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参加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涉县籍考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本人是涉县户籍;
6、35周岁及以下,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前一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涉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填写好的《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表2);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已在涉县人社局存放的除外),已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函;
(5)本人户口页和户主页;
(6)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提供上级党组织说明材料等;
(8)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准考证,并出具笔试成绩单或自行填写笔试成绩。
3、报名截止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对报名人进行信息核实,包括四级联考笔试成绩、报名信息、是否党员身份等。
4、根据招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遇末尾同分,按照学历高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有社区工作经验的择优进入体检,如条件一致,则对末尾同分人员增设测评环节,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5、本次招聘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需求的,按人数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取消等情况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凡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平安街道办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及待遇保障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冀组字﹝2020﹞9号)执行,薪酬待遇参照当地新录用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并逐年提升,由县财政保障。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二)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请考生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因未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招聘信息而未参加招聘的,由考生负责。(三)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四)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
涉县县委组织部:0310-3893929
涉县民政局:0310-3897505
涉县人社局:0310-3893082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工作日)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监督电话:
涉县纪委监委:0310-3892916
附表:1:《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岗位要求和细则表》
2:《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