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在河北工程大学学术会议中心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邯郸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邯郸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决定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
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