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该市人社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后,4家被检查单位主动补缴住房公积金265万元。今年4月在全省率先开展住房公积金联合执法以来,该市701家欠缴单位累计补缴住房公积金2.49亿元。
为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今年4月,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社局、工会建立四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单独监管为四部门联合监管,通过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大对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按照联动执法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否则人社部门对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予备案。工会发挥协调作用,将按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纳入督导范围,督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企业破产后,法院及时将破产单位、债权接收人等情况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企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企业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划拨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账户,由中心返还给职工,保护职工缴存权益。
为实现“能缴尽缴”,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人社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同时开展联合执法,对查处的违规单位联合处罚。邯郸市中级法院每年对公积金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非诉案件开展专项执行,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纳入“老赖”名单惩戒,提高执法震慑力。
据介绍,自联动执法机制运行以来,邯郸市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32次,201家单位在劳务合同备案时将缴存公积金条款纳入合同内容。促使368家单位建制缴存,新增缴存职工9465人,年新增缴存额99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