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8日夜间至31日凌晨,我市大气扩散条件持续不利,污染物继续积累,可能出现严重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继续维持Ⅱ级应急响应至10月31日24时,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并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1、钢铁、砖瓦行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10月28日8时至31日24时,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报审版)》Ⅰ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原则上所有建筑工地(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施工、正面清单重点工程项目除外)全面停止室外施工作业,预拌混凝土浇筑作业在此次连续浇筑过程结束后停止。
3、自10月28日8时起,石灰、石料、洗煤、铁选等重点运输单位在现有基础上压减50%运输车数量;应急减排清单中执行停产减排措施的企业停止公路运输。
4、现有生产管控强化措施延续执行至10月31日24时。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