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长城网讯(记者 武萌 通讯员 贾振华)9月1日00:10许,邯郸交巡警丛台三大队民警在治理酒驾过程中,查获了一名涉嫌醉酒后驾驶的男子,当民警在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时,男子不仅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还一直拨打电话,试图寻找“高人”帮助,逃避检查,在民警整个执法过程中,百般刁难,始终不愿配合工作。
在执勤民警再三警告和劝说下,该男子才配合完成呼气式酒精检测,经过检测结果显示139mg/100mL血液(血检结果154.45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男子拒不出示证件,询问其名字时也谎报一个假名。经过警务系统查询,该男子石某,C1驾驶证,目前以记9分,当民警说出男子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时,石某承认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和朋友在丛台路某饭店吃饭喝了七八瓶啤酒,朋友也在劝说自己找代驾回去,反倒是自己一意孤行逞英雄。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在医院验血时,石某又开始了其拙劣的表演,怀疑警用抽血包是否正规,以万一用了警用抽血包是否会得疾病等理由拒绝抽血,在民警多次警告下,石某却不知悔改,执勤民警只好采取强制措施抽血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醉酒驾驶人石某约至束酒醒,吊销其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对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做出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