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贾振华)7月5日凌晨2时2分,正在浴新大街环城西路北100米设卡盘查的丛台三大队友谊警务站民警程跃峰等人,发现一车牌照冀DAO***的私家车由人民路转向浴新大街,路过警员马骏骑乘的警用摩托车时,该驾驶员莫名其妙的鸣了几响车笛,并对马骏挥了挥手,继续前行。民警感觉异常,立刻驱车跟随,将嫌疑车辆在盘查点前拦停。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时,该驾驶人吞吞吐吐,一会说正在找,一会说放在家里了。经执勤民警核实,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面对民警盘问,该驾驶人直接说:“民警同志,我正在考科目二,今天我喝酒了”,随即执勤民警让其熄火下车,帮其将车辆移停至安全地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血检结果:101.56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其无证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1种行为及第2款、第95条第1款规定,罚款1000元,并处拘留15日以下处罚;对其醉酒驾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110条第1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105条规定,对该驾驶员约束酒醒,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该驾驶人签完字后,执勤民警就刚才鸣笛、直言喝酒总感觉异常、不对劲。于是执勤民警细节入手,询问该驾驶人在哪里喝酒,跟谁一起喝酒等,以解开民警的困惑。
经了解,该驾驶人叫邢某某,广平县人,和朋友相约在广平喝的酒,饮酒后大家感觉不尽兴,又一起来到邯郸市某酒吧继续喝。凌晨1时40分左右喝完后,心存侥幸,感觉路上没有检查,几个人分别开车准备返回广平,并制订了“一车开道侦查,鸣笛为警,后车改道”的“高招”,邢某自靠奋勇充当开路先锋,负责开道示警,所以也就有了见到民警鸣笛传递信息的一幕。没成想,聪明反被聪明误,酒后驾车被民警“逮”个正着。
事后了解,邢某朋友驾驶的机动车分别被县区大队查获,另两辆机动车未被查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必然不幸!哥们义气固然重要,但不是在非法行为上,而是应该在关键时刻拉拉袖子提提醒!假设8人有1人能坚持原则不开车,采用其他方式聚聚,也不会出现集体酒驾的行为!
交巡警丛台三大队友情提请广大驾驶员,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兄弟情义需正确理解,不能跑偏!莫存侥幸心理!即使没被执法人员查获,也不能不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更应该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