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放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近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级各类学校放假时间安排
(一)全市已复园的各类幼儿园 6 月 19 日前全部闭园,暂未复园的各类幼儿园暑假前不再复园。
(二)已经开学复课的小学四至六年级和初中、高中、中职非毕业年级6月22日前放假(本周六、日<20日、21日>不休息);暂未复学复课的小学一至三年级本学期不再返校。放假后至本学期正式放暑假(7月11日)前全部恢复网上授课模式,落实停课不停学。
(三)初三年级、高三年级、中职学校有报名参加高考学生的毕业年级、面向参加艺考的高三学生和高考复读生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中高考结束后放假(停止线下培训)。
(四)我市四所高校(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邯郸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即日起,师生员工全部停止返校,学校要通过线上办理、远程服务等方式,做好毕业生的毕业离校工作,通过微信、邮箱、电话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指导。
(五)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在未接省、市教育部门正式通知前,继续暂停线下培训。
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初步定为9月1日。
继续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本学期暑假正式开始前,市教育局将组织一批中小学在线精品复习课,继续实施以“空中课堂”为主的在线教育教学活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各级各类学校放假节点积极做好期末收尾工作,按照“一校一策、一科一策、一班一策、一生一策”的办法,结合学情、内容、特点合理调整并加快教学计划和进度,做好线上教学和复习工作,开展好答疑辅导、作业管理、期末考试等工作,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其他年级,教育教学任务已经完成的,可在放假前安排组织期末考试;教育教学任务未完成的,要通过线上方式安排组织期末考试。期末考试不排名、不公开公布成绩。要积极谋划并安排落实好学生居家学习生活,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的作业。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全面精准开展排查
要继续做好“五包一”“一生一档”、“三包一”“一师一档”的师生健康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确保师生健康状况底数清楚,排查及时,报告准确,通讯畅通。对5月30日(含)以来曾经到过北京新发地农贸批发市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和学生本人、家人、密切接触的教职工或学生三类重点人员,以及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接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要立即全面开展信息排查,做到精准排查、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排查出的以上人员不得返校。
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对于排查出的上述人员,要及时协调地方疾控部门及早进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排查出的已在校人员要按照疾控部门意见迅速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对于居家、在实习单位的学生,要落实院系、教师包联制度,督促其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同时按照卫生疾控部门要求,配合采取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等措施。
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和学校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继续强化疫情防控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在校复学复课的初三、高三年级师生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能够达到封闭条件的,师生全封闭管理,直至学生离校;达不到全封闭管理的学校,严格执行“一日一出入”,实化“两点一线”管理,引导师生通过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减少师生与社会的接触。对于因病缺勤的,要及时了解患病情况和病因,如实上报。要坚持做好师生在校及居家期间身体健康监测,提醒学生加强个人防护,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减少与外人接触,保持适度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做好健康监测,监督学生完成好学习任务。学校要开展防溺水、防雷电、防中暑、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排查,重点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加强校园安防,制定并执行严密的值班和保卫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切实强化责任意识
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结合新的防控形势,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继续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在校生人数,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做好放假离校工作,特别是由家长接送的不能形成校门口人员大量聚集情况,要全方位监测防控工作各个环节,坚决把疫情阻断在校园之外,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邯郸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