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邯郸讯(记者武萌 通讯员贾振华)6月14日23:55许,交巡警丛台三大队一中队在浴新大街开展夜间盘查时,一辆黑色大众汽车在邻近盘查点时突然减速,似乎有什么事情。执勤民警迅速上前查看情况,“你好同志,需要帮助吗?”,等司机摇下车窗后,原来是名女同志。在民警询问的过程中,该司机支支吾吾,答非所问。“同志,请将车辆熄火,配合呼气酒精检测。”该女司机可能感觉心虚,一直不配合工作,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才答应配合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名驾驶人酒精含量数值为30.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后,在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该女子则声称自己的驾驶证落在家里了。
经过执勤民警现场核查,该驾驶人叫郭某某,并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经民警了解得知,驾驶人郭某某于6月14日19时左右,跟几个朋友一同在稷山商场周边聚餐,期间由于禁不住朋友们的软磨硬泡,喝了几瓶啤酒。聚餐结束后,郭某某电话联系代驾,最后因代驾费没商量好而告吹,这时郭某某想到已经这么晚了,路上肯定没有查车的,而且吃饭的地方离家也就十分钟左右的路程就能到家,谁知被执勤民警查个正着。郭某某表示后悔不已,真不该因舍不得十几块钱的代驾费而侥幸开车上路!
针对郭某某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人郭某某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定要用车就请找代驾,以免被处罚,更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