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邯郸讯(记者霍文龙通讯员郭占元)日前,大名县215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大名大队接警到达现场后,当事人描述的发生过程扑朔迷离、神秘诡异。但通过事故处置民警逐步抽丝剥茧、去伪存真,很快就使这起事故真相水落石出,平复了受害者家属和群众的疑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傍晚事故突发,原因认定遇阻
2020年5月6日19时许,有群众报警称215省道万堤镇中心医院附近发生机动车撞倒电动三轮车事故,一名中年妇女在事故中死亡。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派出民警黄晓培、李小龙、董帅帅赶往现场,处理事故、疏导交通。
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仅有电动三轮车停在现场,乘坐者已经死亡。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郭某华叙述称:她是大名镇某村人,今天下午载着姐姐郭某云来万堤镇办事,回程途中经过现场时,忽然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汽车从后面将三轮车撞翻,导致她和车上坐着的郭某云狠狠摔倒在路面,待她从晕眩中清醒起来时,汽车已经跑远,再喊叫乘坐人郭某云时,却发现郭某云口鼻出血,已经没有气息。简单了解案情后,民警们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并展开勘查。
然而,在进一步的侦查过程中,民警依据现场路面事故擦痕和车辆尾部痕迹,发现大部分证据与三轮车驾驶人郭某华的叙述情况严重不符:按照其所述这次事故的发生过程,若是汽车撞击三轮车肯定会留下明显的撞击痕迹,但在三轮车上未找到任何车辆碰撞痕迹,路面也仅有三轮车翻倒的痕迹。通过多次仔细验证现场后,各种证据都说明事故原因是一起单方事故。民警再三询问下,郭某华坚称被汽车撞倒,至于车型、车颜色一概不知,案件一时之间进入僵局。
细节扑朔迷离,民警溯源追根
“不冤枉任何无辜,也绝不放过事件真凶”——这正是大名交警心中的执法信条。为了把案件细节落实完整,大队副大队长王清春、事故科长李明华等主管事故的领导,又带领现场民警及时对附近上游路段社会视频材料进行调取,反复查看三轮车行驶中二人状态,发现几个镜头中,都存在驾驶人回头与乘坐人交谈的迹象,经过综合影像资料和现场痕迹分析,得出结论仍然是驾驶人回头说话时大意,导致高速行驶的车辆翻车,并没有所谓的汽车碰撞郭某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她肯定说了谎话。
怎样才能让当事人尽快如实讲述事故过程,还原事故经过,给受害者家属圆满的答复?这个难题就摆在了民警面前。而此时郭某华却依然口口声声确定有汽车撞击才翻车,还一直催促民警尽快抓获并不存在的“肇事逃逸”车辆,案情愈发焦灼。
事故现场
回到大队后,事故处理组立即就该事故情况召开分析会,会上对郭某华“为何不说事故实际情况”的原因进行了畅所欲言,大家一直认为:事故死者系驾驶人郭某华的亲姐姐,事故发生后,郭某华由于自己驾驶失误导致姐姐死亡,肯定是害怕被家人嘲笑、害怕被姐姐的家属追责,所以才不敢说实话。必须要给郭某华摆法律事实、充分做好思想沟通,打消她的心理顾虑,还要继续从郭某华身上打开突破口。
一波三折终结案,民警温情暖人心
5月7日一大早,事故处置民警决定再次对三轮车驾驶人郭某华进行询问。郭某华依然说事故发生时只听到“咣”的一声巨响,三轮车就翻了,但此时却改口说具体有没有被汽车撞倒,当时摔晕了,都记不清了……。
案情非常明晰,但当事人郭某华碍于心理因素拒不承认,为了让她彻底打消顾虑、还原案件实情,不与亡者亲属发生不必要的矛盾,事故科民警又邀请邯郸市事故痕迹专家对郭某华和亡者家属进行现场讲解证据情况,向其出示了属于单方事故的验证结果,并进行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充分的沟通和心理疏导。
5月9日,三轮车驾驶人郭某华在经过民警和亲人多次劝说后,终于打消了思想顾虑,向大家承认了案情事实:原来,5月6日19点许,她用电动三轮车载着姐姐郭某云沿215省道向大名县城方向行驶,由于天色已晚,想着赶紧回家,就把三轮车速度开得很快。途中她们二人还不时的交谈,在行至万堤镇中心医院南处时,因为回头和郭某云说话,驾驶的三轮车突然转向猛拐,惯性导致侧翻,二人均被摔倒在路上。当她起身去喊郭某云时,发现其已经口鼻出血昏死,当时心中非常害怕,自己的疏忽导致姐姐死亡而满心愧疚,生怕自己的家人嘲笑,更怕姐姐的家人埋怨,就对民警谎称被汽车撞了,其实事故发生情况完全和民警调查结果一致,事发时附近并没有汽车经过,三轮车根本不存在被车撞过。经过这两天民警的热心劝导和法律讲解,终于放下心理负担说出实情。
至此,这件简单的单方事故经大名大队民警多次对当事人摆事实、讲温情,并及时进行心理沟通,用耐心和精心化解当事人的心理负担,终于使两家事故当事人平稳处理后续案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