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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来源: 冀云  作者:韩晓寒
2022-07-19 19: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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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7月19日讯(记者 韩晓寒)保障性住房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邯郸市从2008年开始实行公租房政策,近年,开始实行主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逐步构建全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也是广大市民朋友关心的重要热点问题。今天上午,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就邯郸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由邯郸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闫丰琛主持,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高海旗就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处处长王兆启、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秀红以及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科副科长张宏杰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实录如下:

  邯郸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闫丰琛: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 邯郸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

  保障性住房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邯郸市从2008年开始实行公租房政策,近年,开始实行主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逐步构建全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也是广大市民朋友关心的重要热点问题。今天我们邀请到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高海旗同志就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同时,我们还邀请到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处处长王兆启同志、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秀红同志以及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科副科长张宏杰同志,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高主任做介绍。

  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高海旗: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房管局向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和长期关心支持邯郸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保障性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保障家庭满意就是我们的工作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在申请、审核、分配和运营管理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提高保障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公租房,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下面,我就市房管局牵头实施的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向大家做一下简单介绍。

  一、关于公租房申请审核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精神,今年在做好原有公租房保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做好新老政策衔接。2022年度公租房准入条件市政府已批准,已于6月28日向社会公告开始实施,今年公租房政策有几个方面变化:

  (一)调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

  今年2月份从国家统计局邯郸调查队调取2021年度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并拟定了今年城镇中等收入家庭的申报收入线46196元(即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申报收入线36957元(即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

  (二)调整主城区保障范围

  主城区范围由原来五个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 区)变为四个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22年开始冀南新区独立开展保障房管理等工作,不再纳入主城区住房保障范围。

  (三)规范准入条件

  按照全国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申报分类要求,今年准入条件中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细分为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含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国家、省、市公租房相关政策,公租房是解决城镇“双困”家庭(即收入困难、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为更好地实施精准保障,今年在准入条件中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设置上限,由原来不限收入调整为“上年度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含)以下,即今年申报收入在46196元(含)以下”。

  (四)申报流程和资料

  为方便保障家庭申请,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租房线上申请,申请人凭身份证及相关必要证件完成公租房申请。对申报办法和提交材料做简化和调整,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申报为辅,申请人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公租房”APP或者“冀时办”APP注册后按程序进行申请,特殊情况无法在线上申请的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线下申请。对非必要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

  (五)简化年度复核程序

  按照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复核”的原则,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包括已纳入轮候序列和保障的家庭),今年起不再由住房保障家庭提供年度复核资料,而是由各区住房保障审核部门依据住房保障家庭提交最新家庭信息进行联审联查,按照联审联查结果进行资格认定。

  二、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2021年12月29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扩大了保障范围,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新市民是指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或本地户籍就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明确“十四五”期间,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盘活等方式,全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0套(间)以上,今年谋划启动保租房2080套,其中主城区976套。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各项利好政策落地见效,我市于2022年6月15日印发了《邯郸市主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对申请条件、提供资料、申请程序、房屋配租、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关于公租房配租方式

  为适应疫情常态化要求和广大保障房家庭便捷、高效、安全的选房需求,今年我们在选房方式上大胆探索,变线下选房为线上选房,研发了线上智能选房APP。通过摇号排序的保障家庭,可提前微信关注“邯郸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下载邯郸保障房APP,登录系统并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签到,动动手指,即可全面了解所有可选房源的相关信息,选房家庭有充足的时间对可选房源进行详细了解,线上选定房屋自动生成选房确认单,实现足不出户选房,7月下旬开始线上选房。

  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为保障家庭提供更好的服务。

  邯郸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闫丰琛:

  感谢高主任的权威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媒体。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处处长 王兆启 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秀红 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科副科长 张宏杰 :

  问题1:公租房每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去哪申请?今年公告中为什么只有公租房准入条件?

  答:每年申请时间不固定,公租房申请条件每年都有调整,上报政府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开始申报。今年6月28日已全面启动申报工作,申请人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后注册就可以申报。

  按照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分类要求,将原来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称为公租房,公租房准入条件中第一、二类就是原来廉租房申报条件,第三、四、五类是原来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问题2:公租房怎样进行年度复核?

  答:从今年起年度复核不再由住房保障家庭填写年度复核表,而由各区住房保障审核部门依据住房保障家庭提交最新家庭信息进行联审联查,按照联审联查结果进行复核资格认定。虽然不再提交复核表,但是还要提醒重要的一点是:保障家庭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工作单位、婚姻状况、住房、收入、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务必在发生变化30日内到原受理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各级审核部门及时更新保障家庭信息,按照新的申报信息进行联审联查复核资格认定工作。

  问题3:听说去年邯郸市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扩大了保障范围,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可以具体介绍一下吗?

  答: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城市为:“6+1”,分别为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秦皇岛、张家口和雄安新区,其中石家庄市为全国重点发展试点城市,今年5月份完善了政策体系。我市也紧随其后,6月份完善了政策体系,下面我就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退出管理办法为大家作具体介绍: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各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冀南新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

  (二)申请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在主城区内无自有房产;

  (三)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四)申请人与主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

  (五)单身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不限收入、车辆等条件,保障范围更大。

  二、申请程序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房源申请受理工作由市统一组织,由区具体负责。

  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申请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受理的具体时间,请大家随时关注市房管局官方网站。

  线下申请:申请人可携带申请资料到务工单位所在地(主城区户籍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交申请表;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与实际务工地址不一致的,按营业执照注册地进行申请。

  审核。区级通过对申请人的资格完成审核后。及时对申请人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房源配租

  (一)政府产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摇号方式进行分配。在轮候期内,不发租金补贴,租金标准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的90%收取租金。

  (二)企事业单位(或整租运营单位)利用非居住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自筹资金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或整租运营单位)自行负责分配、运营、管理,优先向本单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分配,租金收益归企业所有,并报区级备案。

  四、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不得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转租、转借。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变相福利分房。区级要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综合运用租金上调、门禁管控、信用约束、司法追究等多种方式,提升退出管理效率。

  问题4:听说今年邯郸市主城区将采取线上选房模式,可以具体介绍一下吗?

  答:为了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适应新时期广大群众便捷、高效、安全的选房需求和疫情常态化要求,我局创新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站在群众选房的“需求”视角,通过数字赋能公租房选房模式改革,积极研发了公租房线上智能选房APP,选房家庭足不出户线上即可选定心仪房源,实现自己的“安居梦”,这是住房保障后期管理工作中便民利民的又一次大胆尝试。

  经多轮调试,线上智能选房APP已具备运行条件,计划今年的选房工作将于7月下旬稳步开展。线上智能选房功能的推出,颠覆了以往传统的线下选房模式,群众可通过登录“邯郸保障房”APP提前查看、收藏房源,并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房源,选房成功后直接生成电子选房确认单。为了方便群众熟悉线上选房功能,我们还同步设计了动漫视频、选房流程图,多渠道为群众宣讲选房流程。选房家庭可提前微信关注“邯郸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下载“邯郸保障房”APP,登录系统并注册个人信息,动动手指,所有可选房源的相关信息一览无余,选房家庭有充足的时间对可选房源进行详细了解。选房依据已公示的摇号排名顺序依次进行,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一旦选定房屋自动生成选房确认单,实现足不出户选房成功。由于今年是首次推出线上选房模式,为照顾老年人等年纪大不会操作、手机不支持的情况,确保“特殊人群”也能顺利选房,不漏一人,我们将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群众可到利民苑服务站、赵都新城服务站、民悦苑服务站三个便民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在选房开始前,群众有任何疑问也可以提前到上述三个服务网点进行详细咨询。

  通过实现公租房选房指尖办、掌上办,既解决了选房家庭因在外地、上班等出行不便的矛盾,又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选房现场人群集聚,适应疫情防控需要,真正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有力提升了房源分配的服务效能,更加贴合了广大群众选房便捷、高效、安全的群众实际需求,让民生保障更有温度,是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创新之举。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后期运营管理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

  问题5:今年邯郸市主城区在公租房智慧小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在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工作方面,我局持续用力,督导推进,以数字科技智能技术为牵引,继美的城广厦苑、民悦苑、利民苑、美的时代城四个智慧小区后,今年又着力培育了金百合、锦盛苑两个智慧小区项目,采用智能监控、防高空抛物设备,智能梯控装置等多项智能设备,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多维度全方位守护居民安全,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我市打造了公租房信息系统,并以系统为依托推出了线上自助缴费、报修、房屋互换及举报等服务功能,住户只需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所需业务,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此外,今年我局将对数量较少,分布相对分散的近3000套配建公租房安装智能门锁,致力于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用心守护居民的安全感、强化居民的获得感,给公租房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邯郸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闫丰琛:

  感谢5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感谢4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住房,保障性,邯郸市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