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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邯郸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及实施情况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霍文龙
2019-12-11 14: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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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邯郸讯(记者霍文龙)12月11日,邯郸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及实施情况发布会。邯郸市建设局副调研员魏永庆、邯郸市建设局村镇处处长刘印法,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邯郸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及实施情况。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建设局副调研员魏永庆同志,就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2019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做介绍;我们还邀请了市建设局村镇处处长刘印法同志,他将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建设局副调研员魏永庆同志作介绍。

  邯郸市建设局副调研员魏永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下面,我把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一些政策向各位观众及广大农民朋友进行一下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是“两不愁、三保障”重要脱贫指标之一,是中央高度关注和解决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的重大民生工作,是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和认定条件

  根据中央和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的对象:一是由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由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三是由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四是由县级残联会同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人员。

  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对已确定的四类重点人员居住的房屋进行鉴定,其唯一住房危险等级达到C级的,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危险等级达到D级的,对房屋进行原址翻建。已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能纳入危房改造。

  所有4类重点人员其唯一住房达到C级和D级的必须列入到危房改造计划进行加固或新建。

  二、农村危房改造面积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由县级根据当地风俗、气候特点等统一制定面积标准。基本建设标准为:1-3人户改造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但1人户不得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最多不超过18㎡。各县(市、区)要加强危房改造建设过程中的指导与监督,防治出现因改造面积不合符要求,导致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

  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国家和省新建每户补助2.3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8万元。其他县(市、区)新建每户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0.6万元。

  四、危房改造流程

  1、户主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及全家户口、收入情况证明(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明、优待金领取证或其他低收入证明),危房现状照片等证明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4类重点人员的申请后,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审核身份是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其住房是否为唯一住房。评议通过后要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无异议的,填报《XX县XXX年农户危房改造户申请表》,上报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初步确定农户改造等级(C级为修缮加固、D级为新建)。经审核,符合改造条件的,上报县政府农村住房主管部门。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村委会应及时将乡(镇)政府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农户。

  4、县级审批。县级主管部门收到改造农户相关报审资料后,在14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准,审批结果及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并督促各乡(镇)安排改造农户及时开工建设。乡(镇)政府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户签订协议和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

  5、县级组织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危改户应申请验收,接到验收申请后,县级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在1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控制建成后房屋的面积,逐户检查和填写验收表。经验收合格(改造后的农房要达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墙体、梁柱、屋盖完好,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后出具住房竣工验收报告;经验收未合格(改造后农房安全达不到基本建设要求、面积超标准等情形)的应向危改户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农户。

  6、补助资金拨付。县级住建部门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给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需在提交30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不得发生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滞留、截留等问题。

  五、2019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

  自去年11月开始,我们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农村住房简易鉴定办法》,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现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以外的所有农户住房情况进行鉴定排查,按照农村住房鉴定办法,统一制定了农村住房排查鉴定表,由各县(市、区)住房主管部门安排专业人员,深入乡镇一线,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逐村逐户对所有农村住房进行鉴定排查。全市共排查了219个乡镇、5334个村、1742375户,其中,四类人员共计排查156058户,A、B级房屋153599户,C、D级房屋2459户。经与积极省对接沟通,已全部纳入2019-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四类人员以外的所有农户共计排查1586317户,A、B级房屋1586265户,C、D级房屋52户,已全部纳入2019-2020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非四类任务。目前四类重点人员符合改造条件的2459户、四类人员以外的52户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

  六、加强动态监管,确保住房安全

  农村住房监管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对农村住房的安全排查,坚持每季度排查统计一次。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及时排查,确保新增危房数量的动态管理,保障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

  此外,我们加强对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危房改造的政策及时准确地宣传到群众当中去,让群众切实掌握改造对象和改造标准。市建设局和各县住建局都公布了政策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从改造实施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要求等方面介绍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使政策更加透明化,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到实处,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感谢魏永庆副调研员的介绍。

  下面请各新闻媒体朋友就邯郸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及实施情况,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媒体。

  邯郸日报记者:

  针对农村特别困难家庭,个人也没有能力的如何解决安全住房。

  邯郸市建设局村镇处处长刘印法

  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人员,农村危房改造中除上级补助资金外,确实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如本个唯一住房危险程度达到C级或D级的,本人无能力、无资金的情况,可采取政府兜底解决的办法,具体可安置在集体用房、政府敬老院、投亲安置等形式,提供安全住所,也可采取县乡政府兜底的办法帮助新建或修缮加固,确保四类重点人员的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

  参加危房改造能否按照个人实际,增加建设面积。

  邯郸市建设局村镇处处长刘印法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建设标准进行明确,原则上1-3人户改造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风俗、气候特点等统一制定面积标准,但不能超过改造户自身的承受能力,比如过度举债,造成改造户重新返贫问题。在改造中我们引导农户,立足自身财力,先按标准建设,可以改造房屋中留茬,待有能力时再接建。基本建设标准为:但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 3人以上农户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最多不超过18㎡。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感谢2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2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危房改造,邯郸责任编辑:霍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