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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扩面成果及《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韩毅
2019-11-05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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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邯郸讯(记者 韩毅)11月5日,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扩面成果及《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邯郸市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闫志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审核处处长徐洪珍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处处长陈璞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我市住房公积金执法扩面成果进展情况。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闫志斌同志,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执法扩面成果进展情况做介绍,同时对《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我们还邀请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审核处处长徐洪珍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处处长陈璞同志,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闫志斌同志作介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闫志斌: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我是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闫志斌,首先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由我来对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狠抓汇缴归集扩面、竭力维护职工权益的活动进行发布。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住房长期储备资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大家常将住房公积金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列在一起,合称为“四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最基本的特点是便民利民,贷款利率低。目前,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同期商贷基础利率为4.9%,且有10%到20%的上浮。同样60万的贷款金额和30年还款年限,使用公积金贷款就可比商业贷款节省二十万元左右的利息。所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覆盖群体最广的住房保障制度,成为职工购房的首选。仅邯郸市为例,二十多年来就有七万余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红利,有效减轻了家庭购房负担。

  但是长期以来,社会上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有这样一种模糊认识,认为“四险”是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一金”只是职工一项可有可无的福利。也有一些职工以为只有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才能缴纳公积金,自己在民营企业工作,不在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内。甚至有些企业认为住房公积金可缴可不缴存,不是强制规定,或者因为觉得为职工缴纳了公积金会增加企业负担,而有意无意地选择不缴纳。那么,单位是不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缴纳公积金呢?

  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的是,单位必须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这是有明确法规文件规定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依规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很明确,缴纳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只要属于以上范围的单位在职职工,都应由劳动关系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公积金缴存。简单的说,不论你在哪种类型的单位工作,无论你是行政事业单位、国企还是民营企业,只要发工资,用人单位就应有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义务。而且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为社会贡献了大量的城镇劳动就业,非公有制企业更应该成为住房公积金建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减轻职工购房负担,增进人民福祉的好政策。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到全体在职职工,让更多群体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福利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所在和一直以来的工作方向,为此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维护职工权益工作。

  为提高职工的维权意识,强化单位缴存观念,我们制定了广泛的宣传措施。将今年4月定为住房公积金宣传月,以进企业、入社区、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宣传,累计入社进企宣传520多次。和邯郸主流媒体邯郸晚报合作,开设了《住房公积金维权专栏》。我们也希望以后能和在座的各位媒体开展合作,共同加强公积金制度宣传。我们与政府多个行政部门及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搜寻催建对象,摸排出合规的未建制单位信息,理清了“家底”。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催告、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向这些单位下达了建制通知。很多单位在收到信息和通知后也逐渐开始重新认识到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与互惠性,认识到不缴纳公积金严重损害了职工权益,也触犯了法律法规,开始主动到中心开户建制。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拒绝缴纳公积金的单位,中心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亮剑行动。确定了以建制缺口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为主攻目标的执法计划,对不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下达责改文书,拒不整改的,处以1-5万元罚款。我们开通了12329、8056012和8056007等维权投诉热线,借助这个平台,向大家公布一下投诉渠道,真诚的欢迎大家提供更多线索。同时我们也会不断健全、调整、完善催缴机制,督促单位在建制后按时缴存。我们也在不断完善与劳动监察、教育、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联合处罚,纳入失信黑名单,“一处受罚,处处受限”。截至到9月底,今年共下达建制告知法律文书1682份,下达责改文书64份,新增开户单位763家、缴存人数18210人,年缴存额为2.44亿元,新增单位和缴存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6.8%与81.2%,创历史新高。

  为让更多群体享受到公积金的制度红利,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我们制定了个人自愿缴存管理办法。当前,户籍不在本市,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到本市居住的新市民、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工作单位不稳定的自由职业者群体数量很大,经调研全市有25万人以上,这一群体具有很大的住房需求。以前由于政策和社会发展等现实原因,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覆盖到这一群体。为了让这一部分群体能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红利,我们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近期向社会公布了《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2日起执行,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新市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有意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并且也会充分享受到相应的使用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发展方向。怎样让群众在办理公积金业务中少跑腿,多办事,办好事,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感受到公积金给自己带来的幸福感,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和发展方向。为此中心先后推出“不见面”“一趟清”“去纸化”“秒到账”等系列服务事项改革,业务办理离柜率达到90%以上。尤其我们通过不断升级改造,创新研发公积金贷款“一网通办”综合平台,在主城区全力打造出公积金贷款“一趟清”办理新模式。部门合作实现同步受理、同步校验、同步推送、同步审批,业务运行、审批环节实现一码受理、一屏核查、一推即批、一天放款。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由原来需五六个部门间往返,一两个月放不了款,到现在实现“一窗受理、一日放款”。各县(市、区)也结合自身模式,实现了“一趟受理,七日放款”。

  维护职工公积金权益,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覆盖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这对民生、社会稳定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在此也通过新闻发布会这个平台,呼吁广大未建制的单位强化缴存观念,迅速建立公积金制度,也希望广大朋友增强维权意识,共同维护好、发展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和保障性功能。

  谢谢大家!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感谢闫主任的介绍。

  下面请各新闻媒体朋友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执法扩面成果进展情况及《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媒体。

  河北日报记者:有些单位有能力缴存但是害怕增加企业成本或者因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不给职工开户缴存公积金,有些单位即使是开了户也不缴或者少缴,导致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侵犯了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有哪些规定维护职工权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审核处处长徐洪珍: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了提升职工购房能力,减轻职工购房负担,增进人民福祉的好政策,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心党组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的住房理念,紧紧围绕“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对公积金缴存加强了监管,同时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的服务水平,促使更多的企业为职工缴存了公积金,职工权益得到了维护,但是总有些单位以企业成本增加影响了竞争力、企业效益不好等理由,拒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影响了职工享受利率低的公积金贷款,提高了职工购房负担,侵犯了职工权益,经过分析,这些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上存在三大误区。

  一是存在认为公积金缴存是自愿的误区(除自愿缴存的自由职业者等)。 经过调研发现很多单位职工都知道单位缴纳“四险一金”但有些职工认为,四险是必须的,一金是单位自愿缴存的,这导致单位不缴存公积金。这是不对的,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必须为职工缴存的,是法定的,是强制的。

  二是增加企业成本误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固然要增加企业成本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依据规定企业可以在成本列支,作为税前扣除部分。同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降低了职工购房支出,提高了职工购房能力,有利于企业人才的引进和稳定,长期来看利于企业的发展。

  另外,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样说明即便增加了企业成本,企业也应该缴存公积金。没有协商的余地。

  三是在职职工概念的误区。很多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行政单位的事业编人员、企业的季节工等职工,总认为单位不应该为这些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实这是对缴存范围存在认识误区,那么什么样的职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呢?

  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单位但是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有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着符合劳动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当然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说白了,只要单位单位给职工开工资,都应该缴存公积金。

  燕赵都市报记者:在职工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中心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职工权益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处处长陈璞: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通过加大维权宣传,提升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我们在邯郸晚报开设了住房公积金维权专栏,专门宣传公积金建制、执法扩面、政策解疑等文章,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同时组织中心人员进机关、企业、经济开发区等到各个地方讲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更多单位了解住房公积金的性质,让单位知道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法定义务,是国家一项惠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我们组织了住房公积金宣传月,发放标语条幅156条,面对面接待职工2645人,形成了维权氛围,激发了职工自动维权意识。

  二是通过执法手段要求单位为职工缴存,我们开通了12329服务热线,及时受理职工投诉,加强对单位的执法力度,要求未建制单位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依据国家和省市双随机执法要求,今年我们将联合劳动监察、教育、税务稽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特别是劳动监察支队的联合执法,也是河北省首次“四险一金”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对未给职工缴存的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联合处罚,并且要纳入失信黑名单,让这些单位“一处受罚,处处受限”,起到联合执法的惩戒效果。

  今年共给单位下达建制告知法律文书1682份,下达责改文书64份,使763个单位开了账户,为18000名职工交了公积金,实实在在维护了职工权益。

  三是通过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水平让单位和职工享受更好更便利的服务,增强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引导单位为职工缴存。中心先后推出“不见面”“一趟清”“去纸化”“秒到账”等系列服务事项改革,公积金归集和查询、退休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全部实现“不见面”,取消沿用二十多年的提取审批表,二十类提取业务和异地转移全部一趟清办结,业务办理由原来全部到柜台办理到现在可实现90%以上的离柜率。全力打造升级版贷款“一趟清”,创新研发公积金贷款“一网通办”综合平台,公积金贷款最终实现“一窗一码受理、一日一键放款”。

  邯郸日报记者:具体介绍一下职工自愿缴存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处处长陈璞:我市住房公积金通过缴存主体社会化的创新,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和保障功能,将没有工作单位或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新市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有意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纳入缴存范围。

  当前,原籍不在本市,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到本市居住的新市民、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目前群体数量很大,经调研全市有25万人以上。这一群体有现实的住房需求,40%的人两年内有解决或改善住房问题的迫切愿望。56.4%的人收入稳定且有意愿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更多的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动缴存主体社会化,对民生、社会稳定发展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只要满足,在本市辖区内居住,且未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即可在我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居住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个人结算银行账户。缴存比例可在10%--24%范围内自主选择,一经确认不得降低。缴存基数与普通在职职工一样,均是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自愿缴存人员可以按照我市提取管理办法和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享有提取、贷款权利。

  河北共产党员杂志社记者:自愿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注意事项,此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如果出现数月没有履行缴存义务或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者存在骗提骗贷行为的,会采取什么措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处处长陈璞:自愿缴存人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含),账户自动封存,中心不再受理其贷款申请。

  第二是个人自愿缴存人员不办理缓缴、补缴业务。

  第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自愿缴存人须继续履行缴存义务,且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个人账户的异地转移业务,不能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不能下调缴存基数。

  第四,连续满3个月或累计满6个月不履行缴存义务或不能按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①对其贷款余额部分执行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②提前收回贷款;

  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抵押房产。

  第五,存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

  ①收回已提取金额;

  ②收回贷款;

  ③按同期同档次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④限制违规人员5年内贷款、提取权利;

  ⑤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上报省市级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⑥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3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新闻,发布,邯郸责任编辑: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