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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5起典型案件

来源: 邯郸发布  作者:
2019-07-03 15: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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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安县经济开发区北漳北村党支部原书记霍仲生违规收受礼品、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某企业送给北漳北村集体价值2520元礼品,霍仲生收受后发放给“两委”干部;2018年3月,北漳北村在对邯大路(聚厚大道)两侧门市确权登记时,按每间150元标准收取群众确权费共计22900元,霍仲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此外,霍仲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成安县纪委给予霍仲生开除党籍处分。

  二、曲周县安寨镇西三塔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孟海、村委原主任朱书领骗取棉花补贴、乱收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陈孟海、朱书领骗取棉花补贴9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陈孟海、朱书领在发放免费麦种时向群众收取卸车费1300余元,并截留4500斤麦种用于发放误工费。曲周县纪委分别给予陈孟海、朱书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涉县神头乡政府原水利员、禁牧小组负责人李广健违规罚款问题。2015年,李广健任神头乡禁牧小组负责人期间,在不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情况下,对不听劝阻的放牧农户进行罚款共计4300元,用于禁牧期间公务支出。涉县监委给予李广健政务警告处分。

  四、复兴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违规收费问题。复兴区城管局监察大队二中队协管员李辉利用管理先锋西路市场的便利条件,安排商贩田某某向在该市场摆摊的商贩收取5至10元不等的费用,且不提供收费票据。田某某陆续将违规收取的445元交给李辉或协管员李森,直接用于李辉、李森和协管员魏洪亮个人日常消费。复兴区城管局给予李辉、李森、魏洪亮调离执法岗位处理,复兴区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监察大队二中队组长王中琪进行诫勉谈话。

  五、永年县刘营镇东睢宁村党支部书记刘彦峰未及时向群众发放高速、绿化占地补偿款问题。2019年1月27日,东睢宁村党支部书记刘彦峰从刘营镇财政所领取2018年夏季高速、永合线绿化占地补偿款17.56898万元,未及时向群众发放,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刘营镇党委给予刘彦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邯郸,通报责任编辑: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