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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主城区2020年保障房申请正式启动

来源: 邯郸新闻网  作者:韩晓寒
2020-08-05 1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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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解决邯郸市主城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主城区非城镇户籍人员的住房困难,2020年主城区保障房申请工作正式启动。

  据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保障房申报条件,在去年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有适当调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过科学测算,2020年,廉租房申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2448元;公租房申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3060元。同时,为了精准化应保尽保,针对公租房申请家庭务工人员申报条件中,增加了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从以往的一年增加至二年(含两年)。此外,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2020年保障房申报工作中,增加了网上申报的方式,并开展随时申报随时受理,集中审核的措施,来加快申报工作的开展。

  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邯郸市保障房”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hdsbzf.com网址,及时了解邯郸市住房保障申报政策及相关信息。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期,一些“中介”和不法分子打着代办申请保障房的名义收取高额代办费用,承诺为申请人可代办到称心如意的保障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为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群众。

  保障房是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群体住房困难而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只要符合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即可到户籍(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进行申报。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通过公开摇号排序进行轮候,按照轮侯顺序配租保障房。

  整个申请、分配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委托哪个部门或中介、个人代办,并且我市保障房只租不售,请广大群众不要相信那些“中介”和不法分子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同时市、县(市、区)保障房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邯报融媒体记者 温洁

  新闻链接

  公   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主城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主城区非城镇户籍人员的住房困难,现将2020年申报条件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申报条件(廉租房)

  1.具有主城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人家庭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1211元(含)以下 (2019年前已纳入保障范围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受收入限制);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四轮(含)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且所在企业的注册资金超过20万元(含)不得申报。

  二、城镇中等收入家庭申报条件(公租房)

  1.具有主城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单身人士申请须年满26周岁;

  2.申请人家庭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9014元(含)以下;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必须在主城区实际租赁住房居住,并提供在区住建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备案证。

  三、新就业职工申报条件(公租房)

  1.年满18周岁,具有主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

  4.近三年内在主城区务工单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两年(含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申请时需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申请人家庭在主城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四、外来务工人员申报条件(公租房)

  1.年满18周岁,户籍不在主城区,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户籍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的申请人,不需提供主城区居住证,但需提供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在主城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申报时需提供上年度工资卡流水;

  3.申请人家庭在主城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4.近三年内在主城区务工单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两年(含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申请时需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不得申报。

  五、户籍所在的行政区域划归到主城区非城镇户籍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申报条件

  1.具有主城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单身人士申请须年满26周岁;

  2.申请人家庭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9014元(含)以下;

  3.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

  4.近三年内在主城区务工单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两年(含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申请时需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申请人家庭在主城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六、申报办法及提交的材料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报办法及提交的材料

  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所在页。夫妻户口未在同一户籍地的,应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所在页) 、结婚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叁张;

  4.《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军人退役证》等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表格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领取,或在www.hdsbzf.com下载。  

  (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主城区非城镇户籍人员申报办法及提交的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职工和主城区非城镇户籍人员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在主城区的居住证(户籍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和主城区非城镇户籍的申请人,不需提供主城区居住证,但需提供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在主城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所在页。夫妻户口未在同一户籍地的,应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所在页)、结婚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上年度工资卡流水;

  4.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叁张;

  5.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表格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领取,或在www.hdsbzf.com下载。

  七、年度审核

  按照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复核”的原则,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包括已纳入轮候序列和保障的家庭),按照复核相关规定,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满一年时,参加年度复核,其他住房保障家庭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满二年时,参加动态复核。参加动态复核的申请人户口在主城区的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参加复核,户口不在主城区的到务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参加复核。参加动态复核的申请人按照申报当年度的准入条件复核(城镇低收入家庭除外)。凡按规定应在本年度参加动态复核而未参加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八、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复核方式

  住房保障新增家庭线上申报方式

  1.电脑PC端申报方式:可通过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hdsbzf.com)中的“邯郸市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端口进行注册申报;

  2.手机APP端申报方式:手机应用市场下载“CCB建融公租”APP后注册申报。

  本年度内申请、复核随时受理。

  九、五区受理电话

  丛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3109578

  邯山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3128470

  复兴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4045606

  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处  6299626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8066872

  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日  

关键词:邯郸市,保障房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