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5起典型案件
1.成安县原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安成利用职权违规放行限行车辆,收受贿赂问题。2018年4月至11月,王安成利用负责军成线限高卡点值班工作的便利,违规放行限行车辆,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方式收受楚某某等12人368笔转款共计15.764万元。经成安县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安成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峰峰矿区义井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柴全亮、宿风社区村委会原副主任高贵成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费用问题。2013年义井镇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柴全亮要求宿凤社区和上拔剑社区工作人员交纳额外费用,用于解决办公经费。在具体办理中,柴全亮向宿凤社区收取了12000元,向上拔剑社区收取了4000元,共计1.6万元,将该款用于办公车辆维修及工作人员加班用餐等支出。其中,高贵成额外收取该社区6个危房改造户每户3000元,共计18000元。除6000元计入村财务账外,其余12000元送给柴全亮作为办公经费。经峰峰矿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高贵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柴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峰峰矿区纪委建议义井镇将柴全亮调离工作岗位。
3.邯山区原农牧局南堡站站长苗志贵贪污截留村级动物防疫协助员误工补助款问题。2012年至2017年,苗志贵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协助员误工补助时,在补助标准已提高情况下,仍按原补助标准或更低标准发放补助,把差额8.36万元非法截留,用于个人消费。经邯山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苗志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广平县南阳堡镇南刘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志军私分村集体征地补偿费、违规办理“五保”问题。2017年,朱志军明知自己不符合办理“五保”待遇条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本人申办“五保”待遇并领取“五保”金2400元。2016年,广平县征用南刘村11.265亩集体荒地,每年征地补偿费1.1265万元。经朱志军等6名村“两委”干部商议决定,将该地块记入村干部或亲属名下发放征地补偿费,其中朱志军2016年和2017年共领取3800元。经广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朱志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5名干部受到相应处理。
5.临漳县民政局正科级干部刘春良工作失职问题。刘春良分管扶贫办期间,县扶贫办在2014年、2015年未进行政府采购的情况下,直接委托临漳县金大地职业培训学校对部分贫困群众进行培训,并支付培训费27万余元。县扶贫办对2017年7月河北顺隆鹿业有限公司以594瓶鹿酒抵顶99户入股贫困户分红监管不力。经临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春良党内警告处分。
曲周通报3起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白寨镇前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好杰优亲厚友、违规处理村集体资产、乱收费等问题。2011年10月,吴好杰给不符合享受“五保”待遇的弟弟吴某某办理“五保”待遇;2011年12月,吴好杰私自将村集体深井承包给刘某某等人;2014年4月、2015年11月,吴好杰在本村发放扶贫绵羊时,向群众违规收取押金近8万元。吴好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教育体育局侯村镇总校部副校长赵培军、管理办主任白凤江等人乱收费问题。2017年8月、9月,赵培军、白凤江私自收取民办幼儿园教材费、培训费4560元,未开票、未入账。赵培军、白凤江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安寨镇西三塔村原党支部书记朱计堂、原村委会主任朱瑞祥公款吃喝、原党支部书记陈孟海、原村委会主任朱书领骗取棉花补贴、乱收费等问题。2005年至2009年,朱计堂、朱瑞祥公款吃喝10万余元;2015年至2017年,陈孟海、朱书领骗取棉花补贴9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陈孟海、朱书领在发放免费麦种时截留4500斤麦种用于发放误工费,并向群众收取卸车费约1300余元。朱计堂、朱瑞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书领、陈孟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