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打击能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邯郸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邯郸市华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用工方式
1.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2.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4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精神病史,双眼裸视力1.0以上;
3.邯郸户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1991年5月1日之后出生至2001年5月1日之前出生),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以上毕业生,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5.具有特殊才能、技能者,或优秀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6.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受过党内处分或行政处分的;
5、曾违纪违规被解聘或被开除公职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警务辅助人员的,违反国家、省、市、地区法律法规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1.由邯郸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邯郸市华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由邯郸市华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招聘。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4日(8:30—11:30, 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32号,经开区公安分局五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经开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注:报名表在经开区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hhrl2019@126密码hhrl123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征信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⑥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
⑦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咨询电话: 0310-2072939、0310-8201599。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基础知识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由邯郸市华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经开区公安分局同时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人员: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总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者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能测试等招录程序。
3.体能测评
测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评分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岗位工作需要。
4.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50%+体能成绩15%。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邯郸市华鸿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和经开区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5.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6.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笔试成绩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录用。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注意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参照现有辅警工资标准,在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上浮20%,目前工资1908元(包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并纳入财政预算。
被聘用人员由邯郸市华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经开区公安分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邯郸市华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作岗位由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安排,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经开区公安分局按劳务派遣协议执行。
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八、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如报考人员因此引发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招聘方无关。
2.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关注邯郸市华鸿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和经开区公安分局公众号公布的拟进入笔试、面试、体检人员名单等。
3.本次招聘事宜如有变动事项另行通知。
4.监督举报电话:0310-207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