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邯郸讯(记者霍文龙)2018年9月30日20时40分许,常某、范某、闫某伙同王某、孟某等人,在邯山区和平路与绿化街交叉口东南角,因纠纷对李某进行殴打。丛台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辅警陆斌、凡帅旗闻讯出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在依法询问的过程中,常某等人试图逃离现场,辅警陆斌、凡帅旗在阻止逃跑过程中被殴打致伤,常某等人遂即逃窜。经邯郸市法医院鉴定,陆斌、凡帅旗的伤情均属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邯山分局维权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迅速调集督察大队、法制科和光明路派出所民警联合开展调查工作,对胆敢以身试法挑战民警执法权威者给予有效打击,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公安机关执法尊严,推动各项维权维尊工作的开展。
2018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常某、范某、闫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其三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常某当日被抓获归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邯山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及时关注案件进度,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多次督促迅速抓捕嫌疑人。为争取将其余犯罪嫌疑人早日抓获归案,一方面多次前往其住所及学校了解情况,一方面积极开展规劝工作,多次与其家人开展法制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犯罪嫌疑人范某、闫某先后于2019年1月28日、2019年3月1日投案自首。
到目前为止,犯罪嫌疑人常某、范某、闫某全部归案伏法,受到法律的有力制裁,民事赔偿工作全部到位,有力地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公安机关执法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