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
1、保定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1、涿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栾会欣、副主席王雪松、经审主任李建军三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26日至28日,栾会欣、王雪松、李建军三人到昆明市总工会考察学习。考察学习结束后,擅自改变行程到丽江和大理等景点游玩五天,并将旅游费用共计14400元在涿州市总工会财务违规报销。2019年3月15日,栾会欣、王雪松、李建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2、定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李田青办公用房超标且违规配备卫生间问题。李田青使用办公室面积为27.2平方米,超标准使用18.2平方米,且办公室内违规配备卫生间,面积为3.4平方米。2019年3月15日,李田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涞源县第三中学校长杜小娟、副校长曹志强、后勤主任赵东风违规发放福利、奖金等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杜小娟将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产生的利润34.5万元,用于为教师发放奖金、值班补助和定制服装等,违反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规定。2018年10月16日,杜小娟、曹志强、赵东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秦皇岛
1、秦皇岛市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1.昌黎县泥井镇国土所所长易秉刚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4月,易秉刚违反工作纪律,在发现辖区内有违法建设行为之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导致违法建筑仍然建成并投入运营,对此,易秉刚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易秉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卢龙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第二中队原队长王成光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王成光在巡察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未能及时发现其辖区内某公司非法取土,致使违法行为持续长达1年多之久。对此,王成光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月,王成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海港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董林华履职不力问题。董林华在工作中不正确对待群众诉求,态度冷漠,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董林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廊坊
廊坊纪检监察网近日公布:廊坊市水务局原副调研员张庆田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经查,张庆田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施工补助;对分管公司疏于监管,财务管理混乱;安排分管公司虚列职工工资、虚开发票,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张庆田政务撤职处分。
大城县平舒镇戴裴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苑智成被开除党籍大城县平舒镇戴裴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苑智成,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苑智成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