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17时左右,我局执法队员发现光明路朝阳路口东侧有占道经营情况,执法队员杨某某前去制止并依法对占道物品进行暂扣。执法过程期间,与经营者发生肢体冲突。目前该事件已由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针对此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对此事件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深刻反思,并对涉事人员杨某某进行停职处理。
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诚请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纠正和处理违纪违规现象,与广大市民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丛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