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邯郸频道欢迎您
县区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邯郸频道 >> 数说·邯郸

邯郸:市民都可当“交警” 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韩毅 2018-07-06 16:20:5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长城网讯(记者 韩毅)7月5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邯郸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推广全民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遮挡号牌、违规停车、不礼让行人、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核实,举报者将获得10元至5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据悉,近日,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邯郸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准确、遵循时效性原则,应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起1日内进行举报。

  其中,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在道路上停车的。举报以上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10元,同一人每天奖励金额不超过100元。

  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成功查获肇事者的,视情况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在案件侦破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或无法告知的,不予以发放奖金。

  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且符合奖励规定的,通过专门账号以转账等形式发放给举报人在举报平台实名注册的账号上。

关键词:邯郸,交警,奖励

责任编辑:霍文龙
赵王集团30周年共襄盛举
2016年12月23日,河北赵王集团有限公司在赵国美食城隆重举行“赵王集团30周年‘赵王情·影视梦’颁奖盛典”。邯郸市文联、市影视家协会编剧导演艺术委员会、各影视传媒公司等受邀嘉宾和“赵王集团·情系邯郸30周年书画摄影诗词联文大赛”的组委会成员、获奖作者及赵王集团高中层领导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全文]